竞博job·孙磊:消费金融机构如何践行普惠金融使命


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4-09-08 07:41:56 来源:竞博官网登录 作者:竞博job在线登录

2024-05-26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修订后的《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4月18日起正式施行,为消费金融未来发展明确了方向。发展消费金融将有利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打造经济发展新增长点。近年来,我国以网络购物、移动支付、线上线下融合等新业态新模式为特征的新型消费迅速发展,消费金融与健康、养老、文旅等产业融合,催生新需求、新产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为此,本期《理论研究》特约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磊、首席宏观分析师王梦汐撰文,他们认为,当消费金融具备面向重点群体的可得性、可负担、有尊严、强安全和高质量五大特征,则可称之为普惠金融。为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消费金融机构应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以科技为本,金融为径,更好满足普惠金融需求、发挥普惠金融效能。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以来,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日前,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未来五年,高质量的普惠金融体系基本建成。《实施意见》还强调,要突出消费金融公司专业化、特色化服务功能,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效能。我国消费金融风雨兼程40余载,正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运营转型,普惠服务质效不断提高。作为金融服务的重要供给主体之一,已成为延伸金融服务半径、助力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抓手。

  当前,消费金融行业已初步形成多元化主体参与、多层次服务供给的格局。2023年6月份,建信消费金融获批开业,至此,我国已有31家开业经营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其中,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占比超九成,其余则以产业机构、电商平台等为主要出资人。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数据显示,2023年,消费金融机构总资产规模及规模均突破万亿元,分别为12087亿元和11534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36.7%及38.2%,累计服务客户人数超过3.7亿人次,呈现出服务更多客户、覆盖更广区域、降低产品价格、提升服务效能等普惠性特色。

  一是84%的消费金融机构触达客户数同比上升,其中高中及以下学历客户占比超过40%,月收入低于5000元客户占比超过30%;二是新增县域客户8167万人次,累计达1.85亿人次;三是58%的消费金融机构综合定价同比下降,其中6家下降幅度超过10%;四是31家消费金融机构广泛应用大数据、光学字符识别(OCR)、检核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显著提高了效率。

  在学术和实践领域,对于消费金融机构的普惠金融定位和作用还有不同观点。为了明确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路径,有必要对消费金融与普惠金融的关联性做进一步讨论。

  (一)从概念上来看,消费金融与普惠金融并非下属关系,而是交叉关系。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而消费金融是向各阶层消费者提供消费的现代金融服务方式。消费金融本质上是基于信用,向即期支付能力欠缺的、但预期有偿还意愿和能力的消费者提供的金融信贷服务,服务的范围限定为满足消费者的生活消费。基于概念,只有具备机会平等、商业可持续、成本可负担、服务适当有效等特征时,消费金融方隶属于普惠金融。

  (二)从服务主体来看,普惠金融较消费金融更具多元性和普遍性。消费金融的服务主体相对集中,主要包括各类银行、消费金融和小额公司等。而为了构建高水平普惠金融体系,包括消费金融所覆盖的服务主体在内,金融租赁、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典当行、商业保理、传统保险、互联网保险等几乎所有其他类型的金融从业主体也均有义务承担普惠性服务供给。

  (三)从服务对象来看,普惠金融较消费金融更具结构性和针对性。消费金融服务各阶层消费者,其中商业银行以其客群优势能够为更多优质客群提供消费金融服务,相比之下,消费金融机构在长尾客户和下沉市场中的覆盖率更高,这也使其更具有普惠价值。因为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是当前我国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

  (四)从服务内容来看,普惠金融较消费金融更具全面性和普适性。当前,消费金融仅在信贷领域展业,且不包含住房和汽车,而是更加聚焦于日常消费、家居等场景。而普惠金融作为广义的金融理念,已逐步渗透入金融业务的各个方面,包括且不限于开立账户、储蓄存款、清算结算、信贷支付、保险理财、养老助农等。

  综上所述,消费金融并非普惠金融,但在给定的约束条件下,消费金融与普惠金融求同存异,是既相互包含,又相互区别,且联系紧密的系统。而消费金融和普惠金融之所以界限不甚清晰,多源于我国发展消费信贷的政策初心,是以为提高广大中低收入阶层的即期消费能力,扩大国内需求,进而助力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综合考虑成本和效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通常具有一定指向性并容易形成路径依赖,相比规模以上企业或国有企业来说,中小微企业及普通居民获得金融信贷支持的难度大、成本高。正因如此,居民流动性约束难获缓解,金融直接服务于消费常遇制约。而消费金融的出现抑制了金融市场分割现象,弥补了信贷不平等鸿沟。当尤努斯意识到孟加拉国传统金融公司无法帮助穷人扩展经济基础时,便开创了无抵押小微模式,进而创建了格莱珉银行,这通常被称为普惠金融的元模型。伴随普惠金融循序渐进的发展和因地制宜的改革,本文认为,消费金融需要具备面向重点群体的可得性、可负担、有尊严、强安全和高质量等五大特征,方可以称之为普惠金融。

  (一)可得性意味着金融服务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快响应和广覆盖。科技赋能为消费金融的可得性提供了能力支撑。发挥平台经济优势,消费金融机构可以“7×24小时”高效聚合全国范围内的小额、分散、高频的信贷需求,同时将信用评估、用户行为与大数据平台进行对接,加快审核效率。此外,相比银行,消费金融机构还具有无跨区域经营限制的牌照优势,有利于拓宽发展空间和覆盖范围。2023年,消费金融公司客户覆盖更为下沉的市场,主要为中低学历、中低收入以及征信白户的人群。近年来,随着金融科技的广泛应用及不断升级,尤其是大数据风控对客户信息的获取,此类群体的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大幅增加。对征信白户的覆盖,不仅提高了我国的金融服务质效,也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社会信用体系。

  (二)可负担要求具有一定的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消费者剩余通常反映价格实惠和经济福利。在减费让利及整体利率下调的背景下,近年来,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的利率普遍下行,有利于消费者减少消费信贷利息支出,同时有助于进一步激发消费者扩大消费的意愿和能力。而生产者剩余是要让金融公司成本可负担、商业可持续。对于各消费金融服务提供方来讲,成本控制一般分为资金成本、获客成本和风控成本等三个部分。从资金结构来看,消费金融公司通过银行既有资源、多元融资渠道及科技创新赋能等多种方式抗压降本,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相关数据显示,资产支持证券化(ABS)和银团均成为消费金融机构融资的重要方式。2023年,有8家消费金融公司发行了18单合计251.41亿元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较2022年有较大提升。此外,金融债暂停发行两年后,重新获批,有1家消费金融公司发行1单15亿元的金融债。

  (三)有尊严意味着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责任和义务。事实上,消费金融机构通过自我提升和投诉强化已初步形成正向循环,有效改善了息费不透明、过度营销、违规催收等难点堵点。2023年3月,中国银保监会印发的《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了金融机构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机制,成立处理投诉的专门机构,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消费者适当性管理和合作机构管控体系。此外,聚焦重点客群,通过提高服务效能,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2023年,消费金融公司组织线下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活动1067次,覆盖1357.51万人,有效推动金融知识的普及,客户满意度也实现了稳步提升。

  (四)强安全代表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守底线、常态化、长效化。守住风险底线,是一切金融工作的前提,而风险应急处置常态化和长效化,是筑牢安全防线年以来,政府加强行业治理整顿,逐步完成良币驱逐劣币的洗牌重整。2021年初,中国银保监会发布《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明确资本管理、风险管理等五大类评级要素,引导消费金融行业规范化发展。近年来,消费金融机构不良率有所抬升,风险防控任务依然艰巨。而其“长尾+下沉”的客群定位本身决定了信用风险要高于商业银行等传统金融公司,因此,当前消费金融机构大多加强了对多头借贷的管控,共债风险已明显减少。

  (五)高质量代表基础设施的完善性、产品服务的便利性和运营体系的创新性。基础设施的完善性既包括完备的法律法规,也包括完整的征信数据。产品服务的便利性尤指对重点群体的特殊支持,如妇女创业的扩面增量、适老化的生僻字处理、残疾人群体的人工服务等。而运营体系的创新性是指将数智化植入贷前、贷中、贷后的全周期信贷管理中来,推动实现科技升级。为了更广泛地凝聚高质量发展共识,更深入地推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消费金融行业正在平衡“速度”和“质量”的关系,加强了顶层设计和科技导入,而且还针对重点群体,如老人对数字化应用程序的接受能力,提供了相对便捷的应对措施。

  探索消费金融普惠价值的实现路径,对于推动消费金融公司成为行业主力军,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分别从政策和企业两个层面展开思考,并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一)从政策层面来看,需要自上而下做好顶层设计,锚定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方向,为消费金融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开疆拓土。第一,健全和完善法律制度体系。金融的活力在市场,金融的秩序在法治。消费金融,尤其是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制度体系尚不完善。例如,法律对消费金融的电子合同有效性确认、交易者身份认证、个人信息保护、资金监管、个人征信与使用等问题上还未做出明确规定。普惠是一种使命,一个愿景,更是一个要求,一种制约。面向重点群体,消费金融有关法律制度应明确攸关利益方的权利和义务,切实保护好消费金融机构和重点群体客户的权益,逐步形成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与此同时,要完善消费金融融资方式和监管水平,既做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又能够激发市场活力。最终做到消费金融领域,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第二,优化普惠金融的发展环境。随着征信服务的普及和应用范围的扩大,征信成本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征信成本居高不下不仅增加了民众的经济负担,还可能对市场的公平竞争造成不利影响。建议在制度安排上,降低消费金融公司的征信业务成本,运用科技手段进一步提升效率,更好地为普惠金融群体提供服务;进一步支持类金融机构享受同商业银行一样的征信查询量和信用贡献度加乘政策,推动更多金融机构为普惠金融服务建设贡献更大力量;提升收费标准适用灵活度,允许适当条件下金融机构自主选择适用银行阶梯定价政策,进一步降低征信数据使用成本。

  第三,构建中国特色普惠的消费金融生态。中国特色的普惠金融理应是金融工作人民性的充分体现,这也是消费金融普惠价值的最高体现。唯有全力支持金融消费者、金融公司、监管单位等三方合力共建生态,方能凝心聚力,共创可得性、可负担、有尊严、强安全和高质量的消费金融环境。其内涵包括但不限于风险共担、经验共享、消保共治、诚信共筑等。这需要畅通渠道,推进各攸关利益方力争破解“囚徒困境”,以负责任的合作心态共筑可持续的普惠的消费金融生态。

  (二)从企业层面来看,消费金融机构应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以科技为本,金融为径,更好满足普惠金融需求、发挥普惠金融效能。第一,以高效提升应急服务能力。消费金融是缓解居民流动性约束,并平滑消费周期的重要路径。企业立足机会平。


竞博job 上一篇:青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调查:撬动制造业焕新提质 下一篇:银行互联网业务再上“紧箍咒” :监管发文要求加强合